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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淋了一身沛雨的恩典

    淋了一身沛雨的恩典
    \ 人縱然會失信,神卻不能背乎自己(提後2:13)
     
    週年紀念
    大衛犯罪,猶大賣主,保羅逼迫教會,這些都是我們非常熟悉的故事,他們也都受到了神的責備和懲罰,也都蓋棺論定了。然而幾千年來各處基督教講台卻不斷的重復傳講這些故事,為的不是要「舊事重提」而是要「不忘教訓」。就如同歐美各國年年都隆重紀念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的暴政,不是為了要世世代代記住血債,正好相反!為的是要在溫故知新的紀念里,阻止歷史再度重演。
     
    2011年底長輩告知:「這次他們鐵了心真的要動手了。你要小心!」並勸我:「自己辭職好看些」。我說:「我又沒犯什麼錯。幾年來他們老是假造一些罪名強加在我頭上,並以聯總公文發佈給全球教會。用積非成是的方式在全球詆毀我,意圖鋪路給自己下手的正當性…。在我手上至少有三份公文100%是假造的!更不用說幾次錄音的證據了。.. 我不會辭職的!我等他們下手,這樣才能顯出他們的惡來。等惡滿盈了,相信主必定出手(創 15.16)。這也是目前我所知唯一能救謊言、權謀和假公文當道的聯總!」。
     
    2012年3月23日他們果真下手,七年過去了,神也出手了。
  •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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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 

     

    【經文】(路10:25~37)《新標點和合神版(CUNPSS)》

    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『夫子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』26耶穌對他說:『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念的是怎樣呢?』27他回答說: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-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』28耶穌說:『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』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『誰是我的鄰舍呢?』30耶穌回答說:『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33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裏去照應他。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『你且照應他;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』36你想,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』37他說:『是憐憫他的。』耶穌說:『你去照樣行吧。』

     

    壹、前言

  • 上主軍隊的元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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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主軍隊的元帥 

     

    新一代以色列百姓在約書亞帶領之下,浩蕩地抬著約櫃,憑著信心踏進了約旦河。河水倏忽兩分,百姓踩著乾地渡過了兩岸,如同四十年前他們的父兄過了紅海,再次親眼見證了神的同在。

    只是這一次等在百姓面前的,不再是自然環境險惡的酷熱白日、苦寒黑夜、乾旱無水、飢餓無食的曠野,而是”看我們如同蚱蜢一樣的巨人”、”吞吃居民之地(或有食人習俗)”、難以攻破的”堅城高牆”(根據四十年前以色列各支派領袖探查迦南地後的證言)。並且這一次,神僕摩西已經不在了。

    雖然約書亞知道神與百姓同在,但他心中的重擔可想而知:上次擊敗河西兩王時,摩西仍與我們同在,但是這次已物是人非。以色列百姓從不是戰鬥民族,也沒有攻破高大城牆的經驗,又沒有攻城武器。如果敵人願意野戰,我並不畏懼,就像從前打敗亞瑪利人和米甸人一樣,但是攻城?我也已經老了,經過了四十年的曠野路,我不過是七、八十歲的老人,要如何帶領百姓攻破耶利哥?

  • 十童女的比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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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十童女的比喻  

    【經文】(太25:1~13)《新標點和合神版(CUNPSS)》

     

    1「那時,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着燈出去迎接新郎。 2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,五個是聰明的。 3愚拙的拿着燈,卻不預備油; 4聰明的拿着燈,又預備油在器皿裏。 5新郎遲延的時候,她們都打盹,睡着了。 6半夜有人喊着說:『新郎來了,你們出來迎接他!』 7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。 8愚拙的對聰明的說:『請分點油給我們, 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。』 9聰明的回答說:『恐怕不夠你我用的;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。』 10她們去買的時候,新郎到了。那預備好了的,同他進去坐席,門就關了。 11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,說:『主啊,主啊,給我們開門!』 12他卻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我不認識你們。』 13所以,你們要警醒;因為那日子,那時辰,你們不知道。

    壹、前言

  • 教會之無形與有形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

    教會之無形與有形

   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

     

    救恩的起點必定不會是從某年某月某日,某個教義被頒布才開始,才有機會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對生在這日子之前的人來說,他們的一生不僅只是來這世界空跑一趟,更椎心泣血的是七、八十年之後,再也回不去天家。

    人們不禁會問:「神和這些人是否有仇?為什麼在明知世上沒有救恩的時期,卻將他們丟到地上來?然後輕風一吹,結束旅程,下一站直接到永火里去居住,過燒不死燒不完的永生?」

    他們來到這注定去到地獄的世界,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。是因為地上有他們完全還不認識,完全無血緣關係的一對男女結合了,他們就不得不從神那裡下凡。在叫幾聲爸爸媽媽之後,轉眼間,就陪著神的仇敵魔鬼,一起被神憤怒的丟到神懲罰惡人的火湖里。.. 當陪葬的活人俑?

    除此之外,神似乎在這決定一個人的永生或永死之重大問題上,忘了給他們自由去選擇「要不要在沒有救恩的時期下凡?」。

    有人說:「自由是神給人最大的愛」。如此不更加強以下的疑問:「神是不是和這些還沒被祂造出來就《必須》下地獄的生命有仇?因而連最基本的愛和自由都省了,不給。」?

    神愛世人。

    God so loved the world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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